2011年2月8日 星期二

每年寫出一本書的秘訣

犯罪偵探小說大師的勞倫斯‧卜洛克今年1月造訪台灣。至今著有50多部小說,100多篇短篇小說的卜洛克如何熱愛他的寫作工作?源源不絕的創作能量從何而來?

2011年的仲冬,台北101大樓以火龍旋踞之姿迎來了新的一年;同月,被譽為犯罪偵探小說大師的勞倫斯‧卜洛克(Lawrence Block)繼2005年訪台旋風後,選擇2011年二度造訪台灣。

這位被史蒂芬金讚為史上無可取代的推理小說作家的勞倫斯‧卜洛克著有50多部小說,100多篇短篇小說。從19歲開始寫故事,至今73歲高齡仍著作不輟。


在從事寫作的54年頭當中,平均每年產出一本小說;他替花花公子(Play Boy)寫情色小說,更寫偵探推理故事;他獨軍奮戰,也習慣團隊合作,「雙頭蛇寫作策略」讓他將作家這個一向被人認為是孤軍奮戰的行業,也能經由「合作」,截對方的長補彼此的短,甚至接力已逝世的康乃爾‧伍立奇(Cornell Woolrich),替他完成遺作《守夜》(Into The Night)。

卜洛克退可守,駐地小說界之外,但也能進可攻,跨足電影界寫劇本。一出手就讓國際名導王家衛拍他的劇本「我的藍莓夜(My BlueBerry Night)」,找來東西方魅力好萊塢大明星鞏俐、裘德洛(Jude Law),葛萊美獎名歌手諾拉瓊斯(Norah Jones)演出卜洛克筆下尋找真愛的孤獨紐約客。

他得獎無數,拿走的獎項能夠從大西洋一端發散到世界各國。是美國偵探小說的最高榮耀三屆愛倫坡獎得主、得獎獎項橫跨各國,從日本、德國、法國、甚至遠征偵探小說的故鄉──得到英國犯罪小說作家協會所頒發的鑽石匕首獎。

筆下的個性鮮明的角色人物有五個,足足比推理偵探小說的祖奶奶阿嘉莎‧克莉絲蒂(Agatha Christie)多了一倍半。身為如此多產又能量充沛的創作者,勞倫斯卜洛克最常被問到的就是:「點子打哪兒來?」 

創意:是拖延、是模仿
拖延是與昨天共舞的藝術

卜洛克認為「拖延」這個詞從一開始就被誤解,拖延在一般工作上被視為懶散的壞習慣,但在作家等創意發想者身上,拖延可被視為是「潛意識」的工作時間。
佛洛依德(Sigmund Freud)相信,意識只是大腦活動的一小部份,在潛意識中,有大量的對話發生。數百個、或數千個構想、念頭或點子,在任何時候,都是某人在下意識的思考中誕生的。

卜洛克認為技巧性的創意拖延有別於一般認為的拖延,除了有足夠的時間讓潛意識工作之外,兩者最大的差別就在「什麼時候要順勢延期,什麼時候要迎頭趕上」。當創意來訪的時候,往往只像小樹苗一樣冒出綠芽,他會在這時候把關鍵字寫在隨身筆記本上,每天早上為家裡的植物澆水時瞄上一眼,讓這個想法在心中成長茁壯。不像其他心急的人,奔向打字機前,好整以暇地端坐一整天,以為傑作就能因此出現。

他繼續閒晃,拿出詩集念首詩,或是到洗衣店洗衣服,汲取生活中的能量,繼續讓潛意識努力工作。也許一兩個月,心中的故事已經從原先的模糊概念,逐漸發展成有形的輪廓。這時就要快馬加鞭的將故事寫下來。

讓創意發酵醞釀,是好點子的搖籃;另外,他也有另外一套創意的延伸方法。

模仿,是最高無上的讚美。

但創意剽竊絕非拿支筆來猛抄,原封不動的將作品搬來。在作家群中,聽到一個好的創意,大家都會在心中暗暗記起,有的偷偷寫在筆記本中,有的納入自己的故事元素裡,等著有一天發酵。但高明與低劣的模仿,就在這轉化的重要時分。直接剽竊與創意剽竊的差別在於:有沒有把足夠的創意,灌注進去,讓原始的故事發生重大轉變。

甚至,卜洛克鼓勵從日常生活中剽竊。

美國知名小說家奧康納(Flannery O’Connor)說:「每個人,只要沒在童年時期夭折,就不愁沒有創作的題材。」由名導史坦利庫伯利克(Stanley Kubrick)改編史蒂芬金(Stephen King)的驚悚片經典電影鬼店(The Shining),就是當年史蒂芬金與妻子在某一度假飯店,那時鄰近嚴冬時分,飯店忙著疏散旅客,關閉即將被大雪困住的飯店。史蒂芬金在那裡感受到一個偌大飯店內從人聲鼎沸慢慢變得像死城一樣的巨大孤寂,他為故事加一點詭魅成分,融入擅長的驚悚題材,於是一部精彩的小說於焉誕生。卜洛克也說:「我把我的觀察、我的生活經驗,全部放進去小說裡。」

然而當作家離成功越近,其實也就離毀滅更近。卜洛克將作家形容成坐在木筏上的人,孤獨地飄在北大西洋冰冷海面上。為了取暖,不得不抽掉木筏上的木頭生火取暖。日子久了,木筏將越來越小。就像創作者以自身的歷史、生活環境背景為生存的木筏,一開始木筏很大,沒問題,但日子久了,為了創作,只得消費過去,一天一天這樣下去,只能步向毀滅。

所以為了能有更多的柴燒,卜洛克建議為生活多找些創意木頭:
1.    避開制式的生活模式:
就從下班的路途開始,相同的出發點相同的目的地,他建議每次都挑不同的路徑走,有的時候,甚至挑些很少走的路,即便遠一點也無妨。
2.    以新鮮的眼光看生活:避開制式的生活之後,就能圍繞在全新的周遭環境中。還記得首次到歐洲旅遊,看見那些街道的興奮感嗎?那時候街道上的一草一木是否都能讓你注目許久?第一次看見的新鮮感,讓你全身的細胞都舒展開來,注意身邊的一舉一動。把到歐洲的眼睛重新放回生活中,用新鮮的眼光看生活,每一刻都能有全新的感受。
3.    不要停止學習:學習堪稱是最佳伸展觸角的方法之一,舉學習建築史為例,每當看到街道上的建築之後,你將不再視為尋常景觀,而是能從建築裡的小細節看出端倪,而絕佳的創意也許就再下一個街角等著你。
4.    多溜溜、多看看:勞倫斯卜洛克喜歡旅行,並且花了很多的時間旅行,曾遊歷100多個城市,在旅行中能保持著新奇的眼光,也能繼續豐富作品內容。
勞倫斯卜洛克算是很早投入寫作的。從19歲賣出第一篇「你不能輸(You can’t  Lose)」短篇小說,期間也幫花花公子寫情色小說,另外在GQ、紐約時報(NY Times)、美國讀者文摘(Reader's Digest)都有不定期專欄刊出。寫作至今54個年頭,如此多產,身為一個自由投稿作家,沒有制式的辦公室,也沒有主管監督,如何做到平均一年寫出一本小說的高產量?

紀律:做就對了!
「Just Do It!」Nike的廣告詞,相信可以作為卜洛克維持工作紀律的最佳註解。

當截稿在即,進度嚴重落後,他就「把自己的屁股強壓在椅子上,手指頭按著鍵盤,想到什麼就打在紙上,寫得不好也沒關係。用不著喜歡它,也不必感覺驕傲,甚至無須考慮這個過程值不值得。」反正寫就對了!

這種特殊狀況特別用在把事情「做完」比把事情「做好」的緊要關頭上。

報社記者總是雄心萬丈地想寫連海明威都眼紅的傑出新聞。如果有足夠的時間也許做得到,但新聞的價值就在於報紙印出來時要來得及放在上面,儘管寫得零零落落,訊息也沒有全部寫入,但只要趕得上就有價值。否則寫得再好,也沒人看得到。

卜洛克的訣竅在於,每天只把眼前的一小塊做完,那麼整本小說就能完成。

只要開始動手,就能自然成形,這時可能遇到許多困境,包括對自己的作品邊工作邊嫌惡。但放寬一百二十個心,完成之後仍有修改的機會,等到初稿出爐,再來全面檢視,這時候以他的經驗來看,距離能出版的樣貌大多不會差去哪裡。

另外,還有個訣竅,訪問進行到這邊,勞倫斯‧卜洛克慧詰的眼神在暈黃的燈光下閃耀著:接著,他說了個故事。

熱情:找到工作的Passion
有個極具天分的年輕人,纏住一位世界級的小提琴家大師,央求聽他演奏一曲。因為年輕人想知道自己能不能在這一行揚名立萬。要是沒有成名可能,他打算要趁早認賠殺出,轉而當收入較穩定的商人。演奏結束之後,大師搖搖頭說,「你沒有激情。」

十多年過去,當年的年輕小伙子已經成為成功的商人,賺得萬貫家財。一天兩人又在街頭上碰到,小伙子向大師打躬作揖萬般道謝,說:「謝謝您謝謝您,幸虧有您我才能擺脫四流音樂家的命運,請問您當年是如何看出我的天分呢?」

大師回答,「我根本沒聽你拉琴。」年輕人這時惱怒了,他脹紅著臉說,握緊了拳頭憤怒地說:「您怎麼可以這樣?要是我的天份足以讓我成為下一個海飛茲呢?(Jascha Heifetz)」大師又搖了搖頭說:「我不需要聽。如果你有熱情的話,你根本不可能理會我的評論。」

工作遇到的挫折何止一位老人的否定之詞,工作要能有激情,才能做得長久,成為人中之龍。

而作家熱情的來源就在於「創作的樂趣」。

勞倫斯卜洛克在《卜洛克的小說學堂》(Telling Lies For Fun And Profit)一書中也說到作家的熱情在於:「當作家,是因為我自認喜歡文學創作的過程」,他曾經遭逢好幾年的事業低潮,期間發生車禍,婚姻同時觸礁,而雪片般飛來的帳單塞滿信箱,截稿壓力破在眉睫,這時其他人也許都會選擇掛冠求去,但他為了要進這個行業、為了要在這個行業裡待得久,「必須得在絕望周邊,鑲上一圈厚厚的熱情。」


甚至他說:「我是個作家,我現在的工作,就是我畢生的心願。我不需要誰的批准。只要有工具、只要有題材,我就要一直寫下去!」







「創意、紀律、熱情」這就是勞倫斯‧卜洛克能寫作53年,著作不輟的秘訣。


勞倫斯‧卜洛克Lawrrence Block
1938年生於紐約水牛城,畢業於俄亥俄州安提阿學院(Antioch College),19歲賣出第一篇短篇小說,1994年愛倫坡獎終身大師獎得主、三屆愛倫坡獎得主、二屆馬爾他之鷹獎、四屆夏姆斯獎得主、一屆尼羅‧吳爾夫獎得主;2010年1月二度訪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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